现实生活中,因对党的纪律的漠视而导致违纪违法的事例数不胜数。宽于律己,严于律人;随意变通,"自己人"违纪违法,进行肆意包庇、袒护;“有权不用过期作废”在这样邪念的影响下大搞特权、权钱交易……最终皆因失去纪律的约束而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,后悔不已。这一切的一切都体现在原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、博士生导师、湖北省人大代表李海婴的忏悔书中:刚开始严格要求自己,勤政廉政,做好自己本职工作,然而在这个充满着诱惑的社会中,到处都是“糖衣炮弹”,思想开始出现滑坡、意志也逐渐的消退,心安理得,心安理得的收受一些人送的财物,并且,将这些看成是一种身份的体现、地位的象征和价值的表现。最终,在2008年8月22日,李海婴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。李海婴的行为不仅仅给其本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,也严重玷污了高等学府的圣洁殿堂,彻底败坏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,更加败坏了党员的声誉,损害了党的形象。
在今后,***的革命一直宣扬这种“井冈山精神”,并作为优良传统保留下来,至今仍在弘扬。我想和百姓和睦相处是党一直追求的,而***严谨的组织纪律更要不断地改进和传承,这是党革命斗志的灵魂。毛主席也曾说过:“加强纪律性,革命无不胜”,当党紧紧遵守同一个信念,行动和思想统一起来,真的可以做到战无不胜,事实证明了其正确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