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次要将创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交给人民群众,党和政府不要包办一切。它不是哪一个社会组织,或哪一个社会阶层的事情,是全中国各个阶层的、全体人民群众的事情,所以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,最大限度地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比如,在"人与自然和谐相处"这一层面,政府只要做好服务工作,掌握好法律就行了,群众会按照自然规律去管理自己的事务。
改革开放前,农民每年种什么,都要由上级统一计划,什么时候出工也要队长安排,结果表明这样很难取得整体丰收。改革开放以后,进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,农村建设一下子搞活了,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,农村市场繁荣了。
最后要在创建中形成互动,共建中共享,在共享中共建。要在共建和谐社会中享受其成果,同时在享受成果过程中进一步创建新的和谐。发现新的不和谐处,再进一步创建。这样循环反复,波浪式前进,螺旋式上升,永无止境,最终一定会达到"各尽所能,各取所需"的共产主义社会。
以上就是我学习后的一点思考和理解,我深知我还要继续努力,勤于思考。在完善自我的路上我还有很多的难关要克服,还有很多的理论要学习,我会认真去追求进步的,希望党组织考验我。